您的位置:首页 > 学生工作 > 校园活动>详细内容

【法制宣传】知法懂法、守法用法——我校组织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

来源:即墨区高级技工学校 发布时间:2020-12-03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  全国法制宣传日

  我国的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是每年的12月4日。2001年12月04日是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。同时该日期也是国家宪法日,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目的是要通过开展系列的宣传活动,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、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、公民权力和义务对等的观念、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。全国各族人民、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,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。

全国法制宣传日标志的寓意:底色为红色,由“法”字演绎而来。“法”字的“水”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,穿越整个圆形,具有动感、传播、放射、扩大之效应,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,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。“法”的“去”部,造型如一把金钥匙,插在三条光带中,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,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。

 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法律权威,强化校园法制教育,推动全校师生“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”,提升全体同学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,努力营造“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”的校园氛围,11月30日上午,我校隆重举行“国家宪法日”升旗仪式暨主题教育活动,活动由教务处毛团主任主持,副校长孙国梁发表讲话。

  主题教育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,毛团主任希望同学们都能认真学习宪法,拥抱宪法,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,规范自身日常行为,弘扬法治精神,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

孙国梁副校长随后发表讲话指出,学校要大力宣传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,树立宪法法律权威,把“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”,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。要求全体师生提高法制认知和法律意识,以法制观念约束自身行为。依法和不良现象作斗争,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